各教学院系:
2018-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于2018年9月进行。为了让学生暑假返乡时,能提前着手准备认定工作所需材料,现就认定前期准备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适用对象
我院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2015级、2016级、2017级学生。
二、认定标准
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分为困难和特别困难两档,基本依据如下:
1.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;
2.家庭成员被当地民政部门确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(含特困人员)者;
3.孤儿、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;
4.单亲家庭或父母一方或双方存在下岗、年事已高、患病长期卧床、残疾等情况,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,亲友无资助能力者;
5.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(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,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),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;
6.来自老少边穷地区,经济条件差,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,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;
7.其它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,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。
其中,属于第1、2、3条所列情形或其它确实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,可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。
三、所需材料
1.申请困难生认定的学生利用暑期返乡,提前准备以下材料:
(1)调查表。下载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(附件1),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后,到家庭所在地的乡(镇)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、盖章。
(2)证明材料。根据“家庭经济困难原因”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,如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》复印件、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、建档立卡家庭《扶贫手册》、孤儿证、残疾证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等;如使用其他证明文件,请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。
2.申请困难生认定的学生同时需附上以下材料:
(1)申请表。下载《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2),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和认定理由,所填家庭收入情况应与《调查表》一致。
(2)个人申请书。下载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书》(附件3),详细说明家庭基本情况、个人申请理由等。
四、其它事项
1.根据困难生认定工作要求,所提交的材料必须是最新认定或出具的证明材料(以盖章落款时间为准)。
2.按照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,从2018年9月起,困难生认定工作将启用“福建助学”APP。所有困难生认定申请材料、困难生认定测评及审核都通过APP完成。因目前APP系统尚在完善当中,具体操作说明将于9月另行通知。
3.根据资助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,所有材料请尽量使用A4规格纸张。
4.学院资助管理中心电话:0592-6183901,联系人:郭老师。
附件1: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
附件2: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
附件3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书
点击下载以上附件:
2018-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关材料附件.zi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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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7月2日